广西葬礼风俗二葬三葬是什么
在广西一些地方,有二葬、三葬的葬礼风俗。
人去世后,第一次葬是把遗体放在木制棺材里,“躺”着埋在土里,堆成长形坟,叫“长墓”或“新墓”。
这时候,人们觉得死者还像“睡”着一样,灵魂没到“阴府”,还是“新鬼”,没投胎转世,在家堂上会另设灵位,祭祖时他没有份,要在灵位单独祭祀。
一次葬的墓地一般比较随便,地头田边、茅山荒坡都行,不太讲究“风水”,还是会请“地理师”定“坟向”和下葬时辰。
以前个别“富贵”的人,为显身份,一次葬很隆重,墓地建得堂皇,不做二次葬,叫“大葬”,但民众不太看重这种葬式。
第一次葬三年后,等腐尸“化净”,就会进行第二次葬。
先选好时辰,“五服”内直系亲人都到场,烧香祭拜后掘土、开棺。
开棺要用蓬布或雨伞遮阳,见骨时亲属痛哭流涕,然后围成一圈,把遗骨逐一取出,擦干净。
要是遗骨潮湿,就用炭火烘干。
最后按从脚到头的顺序把骨头安放到陶罐,就是壮话叫的“金罐”或“金钟”里,让遗骨取“坐”着的姿势,是从容地坐着面对人间和子孙,祭拜时就像和后人“见面”一样。
之后选好时辰,在事先挖好的圆筒形井穴放入“金坛”,盖上圆形石板,堆土成墓,再举行隆重的祭拜仪式,二次葬就结束了。
二次葬的墓地很讲究“风水”,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方,就把“金坛”寄葬在临时选的地点,一般是向阳、干爽的土坡劈崖,挖个能容“金坛”的拱门形洞,“金坛”放好后,通常敞开着,有用草皮土块封住的。
二次葬后一到三年间,还会“探金”一两次。
就是掘开坟土,打开石板,看看“金坛”里的遗骨好不好。
干爽、金黄色的就好,泡水、灰黑色的就不好,不好不坏的(遗骨不泡水但潮湿、颜色灰白),就暂时复土留坟,第二年再“探金”一次,根据情况决定墓地取舍。
“探金”后遗骨情况不好,就要取出“金坛”寄葬,再找“风水地”重行二次葬,这就出现三次葬了。
要是“定葬”后,那这个墓就是“祖墓”了,一般就不再迁动了。
这种习俗在广西来宾一带比较常见,当地村民觉得,逝者灵魂不应总在一个地方,随着时间和家族变迁,重新选安葬地点是子孙对先人的尊重。
这习俗不仅是形式,更是对亲人的怀念,是敬重生命、延续文化的象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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