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市火葬场骨灰寄存规定
广州市火葬场骨灰寄存规定有不少要点呢。
先说费用减免方面,广州市户籍人员,在广州市辖区内死亡并在辖区内殡葬服务单位火化的非户籍人员,可享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。
其中,骨灰寄存从火化之日起不超过5年,广州市户籍逝者家属寄存费用减免标准是70元/具/每年,每具寄存总费用减免不超过350元。
再说寄存期限,在骨灰堂(楼)寄存的骨灰,寄存期满后通常有6个月的缓冲期。
家属在这6个月内不办续存手续,管理寄存骨灰的单位是有权对骨灰进行处理的。
还有办理流程相关规定,在办理丧事时,家属需要先到卫生健康(或公安)部门取得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。
然后致电殡仪馆或登录“穗好办APP”进行遗体接运信息登记等操作,完成遗体告别火化后领取骨灰和《遗体火化证》,最后才能办理骨灰寄存。
骨灰寄存期间,亲属要求提前领回骨灰,必须办理领回手续,原来的存放位置就不再保留了。
骨灰存放期满,亲属想续期,经相关管理处同意,办理续期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就行。
要是期满后亲属没办理续期手续,那么需要在期满后6个月内(亲属居住国外的凭护照证明可在12个月内)到存放处办理领回骨灰手续。
要是逾期不领,经公告30日后还无人认领,管理处登记后就会进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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